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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7年01月20日 15:53 来源:国务院

国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务院

2017年1月10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以新理念引领教育现代化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持续向好,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进入均衡发展新阶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2020年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升,继续教育持续发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态势初步形成。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我国学生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表现良好,我国成为国际工程联盟本科教育互认协议成员,一批高校和学科世界排名显著提升。

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有所缓解,国家助学制度更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得到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学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培训上亿人次。普通本科高校累计输送2000多万名专业人才。高等学校牵头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产出了一大批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教育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投入实现历史性突破,2012年首次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稳步增强。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评价体制、保障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现代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完善。

总体来看,《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我国教育进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新阶段。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研究生数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指20—59岁人口。